根据《河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校政[2005]27号文件要求,对长期不在学校和超过休学年限的学生进行学籍清理。下列7名学生已经超出河南农业大学规定的休学年限,没有及时返校,现进行学籍清理。
请上述同学于2016年4月11日前到学院办理退学手续,逾期由学校按规定取消学籍。按时办理退学手续且在校学习时间满一年的,由学生本人申请可颁发河南农业大学肄业证,逾期不再办理。
特此公告。
林学院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