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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学院关于评选表彰2015-2016学年院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08 00:00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级、团支部:
    为发现和培养学生先进典型,树立学生身边榜样,充分发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示范引领作用,增强广大学生的光荣感和自豪感,培养和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经研究,开展评选2015—2016学年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员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和比例
1、凡在js金沙3983总站的全日制本科班集体及个人均可参加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的评选。凡担任班委、团支书、校院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干部的学生,均可参加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凡没有学籍的学生,不得参加评选;凡未办理转专业手续的学生,不得参与转入学院评选。
2、全院学生班团支部均可参加红旗团支部的评选,全院团员均可参加优秀团员的评选。
3、先进个人班级名额分配:三好学生每班2人;优秀学生干部每班1人;优秀团员每班2人。2016届毕业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每班均为1人。
4、获上一年度校级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的班级,先进个人名额增加1个;对在本年度工作落实期间,推诿或不作为的班集体,先进个人名额相应减少。
5、先进班集体和红旗团支部。原则上全院所有班级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风正,班级学生团结互助,能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2)学风浓,班级同学学习勤奋,互帮互学,教学秩序好,考场纪律好,在各科竞赛及考试、考察中整体成绩较好;
(3)班级学生遵纪守法,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严明,本年度所在班无人因违反纪律而受到行政处分;
(4)班级素质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良好,文体活动经常化,在校院各级素质教育活动中成绩突出。
2、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1)能认真开展团员和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学习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使团员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
(2)积极对团员青年开展崇尚科学、勇于创新的教育,在团员中形成浓厚的学习风气和创新意识;
(3)有良好的支部管理制度和组织生活制度;
(4)积极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和社会实践活动,维护团员青年的正当权益,服务青年成长成才。       
3、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主动抵制各种错误思潮,政治上同党保持高度一致;
(2)学习目的明确,专业思想牢固,勤奋刻苦,善于独立思考,学习成绩总评居所在班前10名;
(3)刻苦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校、院举行的各项文体活动,身体素质较好。
(4)遵守法规和校规校纪,关心集体,乐于助人,团结同学,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5)凡出现考试作弊、个人卫生不达标、无故旷课或不参加校院正常教学活动等不良现象者取消评选资格。
4、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思想积极进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原则,大胆负责,敢于抵制不良倾向,模范遵守校规校纪;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较好;
(4)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贡献精神,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5)积极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工作积极,有创新精神,成绩显著;
(6)凡出现考试作弊、个人卫生不达标、无故旷课或不参加校院正常教学活动者取消评选资格。
5.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治素养;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团的纪律,认真履行团员的义务,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3)崇尚科学、勇于创新,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习成绩良好;
(4)凡出现考试作弊、个人卫生不达标、无故旷课或不参加校院正常教学活动者取消评选资格。
三、评选办法
1、先进集体,红旗支部的评选,由各班委会进行总结,写出书面材料,制作幻灯片,参加学院举办的班级风采展示评议活动(时间为4月15日下午6点,地点2号楼四楼报告厅),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班级评议,学院日常考核确定并公示。
2、先进个人的评选,由班委、团支部对照条件确定候选人,召开全班学生(团员)大会进行评选,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名单并公示。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各班级、团支部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评选。各班级推荐的先进个人必须经全班同学无异议后报送院团委审批。
2、申请先进集体的班级需上交一份1500字事迹材料,申请个人荣誉的同学需上交一份1200字事迹材料。申请表及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于4月12日下午六点前以班级为单位交到团委办公室。


                                                          林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4月8日

林学院个人荣誉申请表.doc

林学院集体荣誉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