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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学院关于评选表彰2015-2016学年单项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08 00:00    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勤奋学习、成才有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有效地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根据js金沙3983总站具体情况,特设立单项奖学金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js金沙3983总站有正式学籍的统招本、专科生。
二、各单项奖学金评选条件
1、个人单项奖
(1)科技创新创业奖:
①在各种科技创新等竞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并出具相关证明、证书及媒体的相关报道;
②在创业项目评审中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或具有效益突出的创业实体,运营一年以上的,出具相关证明、证书及媒体的相关报道。
(2)文艺单项奖:至少参加过一次校级及以上演出,或在学院主办或承办的高水平演出(指一般在大礼堂内进行)中担任主要演员或创作策划人员。
(3)体育单项奖:被评为院十佳运动员、校级及以上田径运动会打破校记录、比赛单项或团体第1名运动员。
(4)创作单项奖:
①在校级报刊、网站(含校报)以上发表过2篇及以上反映校(院)工作的文章,或发表过2篇以上对js金沙3983总站有正面宣传作用的新闻、报道、通讯等。
②在各类征文比赛中,获得院级一等、校级二等以上奖励。
2、班集体、团体单项奖
(1)获市级及以上表彰的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文明班集体。
(2)在学校文体、科技等各类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团队。
(3)获国家各类团体竞赛三等奖及以上的团队。
三、申报、评定程序
1、个人填写申报表,另提交1200字的相关申请材料,于4月12日下午六点前交至院团委办公室;
2、院团委对各班级申报名单和材料进行初审;
3、初审通过申报材料报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评定;
4、将审核、评定意见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并确定最终获奖人选;
5、公布获奖人员名单及情况,予以表彰;
6、本办法未尽事宜,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奖励办法
1、个人单项奖获奖者奖励和团体单项奖均颁发奖金或奖品,有重大突出贡献者可以酌情增加奖励额度。(暂定)
备注:
1、为鼓励更多的同学个性发展,凡符合评审条件的同学,可申请多项单项奖学金,但获单项奖数原则上不超过一项。
2、若有伪造及帮助他人伪造相关证明者,一经发现按校规校纪从重处理。
3、以上补充规定,解释权在林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林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4月8日

林学院个人单项奖申请表.doc

林学院团体单项奖学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