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农业大学参保学生门诊医疗费报销管理办法》,报销参保学生校外门诊医疗费用和校内门诊费用。
注意事项:
1、报销以院系为单位,收取报销学生的医保卡、发票,于2016年5月17日下午6:00前交院团委办公室(老校区27#410室,新校区紫竹楼309)。
2、每个学生的医保卡(请将医保卡外塑料皮去掉)和发票放在一起,以班为单位包好,交于院团委办公室,各院系收齐后交校医院,不针对个人办理。
3、校外门诊就医发票,需郑州市医院正规发票(收据不能作为报销凭证)、发票姓名、要与医保卡姓名相符,发票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今,医保规定:校外大药房发票、私人门诊发票,住院发票不能报销,(校外大药房发票如有校医院医生处方可以报销)。龙子湖校区医务室就医需提供校医务室收据。
4、全年门诊金额(校内+校外)每人60元。发票面额最多70元,不要多交。不合格发票、多交的发票不予退回。
5、报销金额将由财务处分别打到与学生学号相对应的银行卡上。
河南农业大学医院
2016-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