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校《河南农业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林学院普通学生转专业考核录取办法。
第一条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与考核择优的原则。
第二条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符合学校的相关要求,接受学生名额以学校公布计划为准。
第三条 申请人已修原专业第一学期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党政负责人、主管教学和学生工作负责人、教务员、有关专业教师组成的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专家组负责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 学院根据各专业师资力量、教学条件、学生就业前景等实际情况,制定拟接收转入学生名额计划,接收转入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招生总人数的20%。
第六条 考核方式采取考察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主要考察内容为第一学期学习的相关基础学科知识及英语基础能力。成绩汇总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学校。
第七条 考核领导小组、考核专家小组根据申请人的考察和面试成绩以及平时成绩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
第八条 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按照转入专业相应年级教学计划进行学习,未修过或已修过但未达到转入专业要求的课程应补修。所修课程符合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要求者,其成绩在新专业中予以承认,不符合要求者作为选修课记入档案,并记入平均学分绩点。
第九条 根据每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具体情况,如工作细则和要求有所变化,相应信息及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