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校2016年度河南农业大学基础文明先进个人、文明宿舍和优秀寝室长评选工作活动的号召,进一步增强大学生思想道德和人文素养,现决定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推荐对象为2017年6月底在校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及其学生宿舍。
凡没有学籍的学生,不得参加评选;凡未办理转专业手续的,不得参与转入学院评选。
二、评选条件
推荐的基础文明先进个人、文明宿舍和优秀寝室长,要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标准,并在2016年度“博雅修身,厚德端行”大学生基础文明创建活动中具有突出表现。
凡有以下情形的学生(宿舍),取消其参评资格:
1.受学校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者。
2.凡在学生晚归、宿舍卫生、安全等检查中受到学校通报批评者。
三、名额分配
先进个人 |
文明宿舍 |
优秀寝室长 |
16 |
8 |
8 |
四、评选程序
评选报名阶段:
(一)先进个人的评选,先由学生进行个人总结申请,附一份100字左右介绍,班委审核后,上报至学生会办公室。
(二)文明宿舍的评选,由各班委会对照条件进行总结,对符合条件的宿舍附100字左右介绍,上报至学生会办公室。
(三)优秀寝室长的评选,由各班组织总结申报,并附100字左右介绍,上报至学生会办公室。
对于参与评选的个人和宿舍,请将申报信息于3月28日(周二)下午13:00前上交至学生会办公室。
院内考核阶段:结合材料、班级意见,学院于3月29日将对申报先进个人、文明宿舍、优秀寝室长情况进行考核。
网上投票阶段:参与评选的个人和宿舍,整理材料信息后将于3月30日中午12:00至4月3日12:00进行网上投票。
评选结果公布:根据上交材料、院内考核与网上投票结果,将于4月5日(周三)进行评选结果的公示。
林学院团委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