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长支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校长办公室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2017年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公休,共3天,其中劳动节(5月1日,星期一)为法定节假日。
节假日期间,各班级要妥善监管好班级学生假期活动。遇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林学院团委并妥善处置,确保学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从5月2日开始,学院执行夏季作息时间,上课时间不变,下午学院各部门上班时间调整为15:00-18:00。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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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4日
林学院2017年五一假期去向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