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相关会议精神,引导学院学生了解新时代指导思想,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志、大爱、大雅”目标教育活动的开展,积极引导我校广大青年学生自觉立大志、树大爱、养大雅,展现青年学子的良好风貌。接校团委通知,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小班大爱 微雅宏志”特色团日活动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迎十九大、学十九大、颂十九大
二、活动时间
2017年10月31日—2017年11月末
三、活动对象
林学院全日制在校生
四、活动内容
各班级可以结合ppt、视频等进行展示,活动内容要求严谨充实,形式多样,如:诗朗诵、大合唱、主题班会舞台剧等,时间限制在10分钟以内,严禁搞怪形式。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团日活动是团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团员青年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的重要载体,是进一步活跃基层组织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班级团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效。
2、突出“迎、学、颂”十九大主题。要将十九大精神与“三大教育”活动有机结合,将思想性、教育性、知识性及趣味性融为一体,突出活动主题,创新活动形式,力求活动丰富多彩,思想上紧跟十九大,真正达到形式、内容同十九大精神高度融合和“三大教育”的高度统一。
3、参加评选的2016级、2017级各班须将活动文案策划(活动主题、活动目的、活动形式、活动详细内容)于11月10日中午12:00前交送至院团委档案室(26号楼216),所有材料均须采用纸质版和电子版上交,电子版发送至院团委邮箱(lxytw2009@126.com)。具体评选时间另行通知。
六、活动评选及奖励
学院对各班级参赛作品进行评比打分,特色团日活动评选由平时成绩和现场展示相结合:
1、平时成绩占30%,主要包括团支部的日常表现(团日活动记录、团员日常表现等,如团员参加社会实践、挑战杯、校园文化活动情况等)。
2、现场展示占70%,包括内容的契合度,展示形式的创新性,现场的精神面貌以及现场效果等。
学院评选出的优秀团支部将作为代表参加学校比赛,取得校二等奖及以上名次的可被直接授予“校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
js金沙3983总站团委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