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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学院关于评选第十届“蒋建平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8 15:00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继承和弘扬以蒋建平教授为代表的老一辈林院人的优良传统,培养有理想、有学问、有才干的新时代青年,根据《“蒋建平奖学基金”管理及评选办法》规定,今年开展第十届“蒋建平奖学金”评选。为了更好体现设立“蒋建平奖学基金”的宗旨,调动广大同学的学习积极性,切实做好本次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林学院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二年级及以上的本科生及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10名(研究生2名,本科生8名),颁发奖学金及荣誉证书。
三、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林业事业,热爱学院,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公德,牢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实守信,勇于创新,乐于助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异,综合表现突出,2016、2017年度每学期智育成绩、综合成绩排名均名列班级前10名,入学以来考试无不及格情况。
      2、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在2017、2018年度至少获得一次院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荣誉。
      3、努力探索,勇于创新,积极参与“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优项目等科技创新创业活动。
      具备上述条件,获得过国家级荣誉或省部级文明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奖励,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过科技论文或译文,参与的科研项目或研究课题取得了突出成绩的学生将优先作为评选对象。已获得过往届“蒋建平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参与评选。
四、评选办法:
      
 1、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择优推荐候选人,网络投票,学院评奖委员会评选产生获奖人选,评选结果报学校主管校长批准。
       2、在某一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由蒋建平教授或学院蒋建平基金管理委员会直接提名,参加评选。
       3、获奖人员填写《蒋建平奖学金登记表》,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保存,毕业时存入毕业生档案。
五、评选程序:
      
1、个人填写申请表,班级审核通过后填写推荐意见,如班级申报人数较多,班级需根据申报者条件排序,并报班主任审批签字确认。
      2、6月4日下午18:00前,本科生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将申请表纸质版和荣誉证书复印件交到院团委档案室(26号楼216),申报表电子版发送到团委邮箱(lxytw2009@126.com)。研究生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将申请表纸质版、荣誉证书复印件、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复印件交到院办公室(2号楼209),申报表电子版发送到团委邮箱(lxytw2009@126.com),不接受个人申报。
      3、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申报学生进行资格审核,择优拟定推荐候选人名单并公示。
      4、通过学院官方微博、微信对候选人进行网络投票,广泛吸取意见,扩大影响力,提高蒋建平奖学金的社会影响。
      5、院“蒋建平奖学金”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公开评选,结合网络投票情况确定人选,并将最终结果报学校主管校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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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8日    
附件1、
第十届“蒋建平奖学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