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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学院关于评选表彰2018—2019学年院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2 11:32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级、团支部:
       为贯彻落实河南农业大学《关于评选表彰2018—2019学年本专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精神,发现和培养学生先进典型,树立学生身边榜样,充分发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示范引领作用,增强广大学生的光荣感和自豪感,培养和造就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开展评选2018—2019学年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员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比例
       1、凡在js金沙3983总站的全日制本科班集体及个人均可参加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的评选。凡担任班委、团支书、校院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干部的学生,均可参加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凡没有学籍的学生,不得参加评选;凡未办理转专业手续的学生,不得参与学院评选。
       2、全院学生班团支部均可参加红旗团支部的评选,全院团员均可参加优秀团员的评选。
       3、先进个人班级推荐名额分配:三好学生每班推荐1人;优秀学生干部每班推荐1人;优秀团员每班推荐2人。2019届毕业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每班均推荐1人。
       4、在上一年度获得校级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的班级增加一个三好学生推荐名额。对在本学年工作落实期间,推诿、不作为、受到校级或院级多次处分的班集体、团支部,不得参与先进集体评选,同时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名额各减少一个。
       5、院团委从校院团委、学生会、新媒体工作室、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中择优推荐先进个人人选。
       二、评选条件
       1、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风正,班级学生团结互助,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能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2)学风浓,班级同学学习勤奋,互帮互学,教学秩序好,考场纪律好,在各科竞赛及考试、考察中整体成绩较好;
       (3)班级学生遵纪守法,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严明,本年度所在班无人因违反纪律而受到行政处分;
       (4)班级素质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良好,文体活动经常化,在校院各级素质教育活动中成绩突出。
       2、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1)能认真开展团员和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使团员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青年大学习”学习成效较好。
       (2)积极对团员青年开展崇尚科学、勇于创新的教育,在团员青年中形成浓厚的学习风气和创新意识;
       (3)有良好的支部管理制度和组织生活制度;
       (4)积极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和社会实践活动,维护团员青年的正当权益,服务青年成长成才。
       3、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主动抵制各种错误思潮,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学习目的明确,专业思想牢固,勤奋刻苦,善于独立思考,学习成绩总评居所在班前10名;
       (3)刻苦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校、院举行的各项文体活动,身体素质较好。
       (4)遵守法规和校规校纪,关心集体,乐于助人,团结同学,热爱劳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5)凡因出现考试作弊、个人卫生不达标、无故旷课或不参加校院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等不良现象,受到校级通报批评一次及以上或院级通报批评三次及以上者取消评选资格。
       (6)凡在2018-2019学年受到校级处分,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出现不良诚信记录的,取消其本学年评优评先资格。
       4、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思想积极进取,带头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原则,大胆负责,敢于抵制不良倾向,模范遵守校规校纪;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较好;
       (4)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贡献精神,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5)积极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工作积极,有创新精神,成绩显著。
       (6)积极参加校、院举行的各项文体活动,支持学院工作、主动参与新媒体宣传等活动者可优先考虑;
       (7)凡因出现考试作弊、个人卫生不达标、无故旷课或不参加校院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等不良现象,受到校级通报批评一次及以上或院级通报批评三次及以上者取消评选资格。
       (8)凡在2018-2019学年受到校级处分,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出现不良诚信记录的,取消其本学年评优评先资格。
        5、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治素养;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团的纪律,认真履行团员的义务,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3)崇尚科学、勇于创新,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习成绩良好。
       (4)积极参加校、院举行的各项文体活动,支持学院工作、主动参与新媒体宣传等活动者可优先考虑;
       (5)凡因出现考试作弊、个人卫生不达标、无故旷课或不参加校院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等不良现象,受到校级通报批评一次及以上或院级通报批评三次及以上者取消评选资格。
       (6)凡在2018-2019学年受到校级处分,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出现不良诚信记录的,取消其本学年评优评先资格。
       (7)同等条件下,该年度退伍返校的学生优先评选。
       三、评选办法
       1、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的评选,由各班委会、团支部进行总结,写出书面材料,制作幻灯片,参加学院举办的班级风采展示评议活动,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班级评议,学院日常考核确定名单并公示。
       2、先进个人的评选,由班主任、班委、团支部对照条件确定候选人,召开全班学生(团员)大会进行评选,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班级评选推荐情况,对照学院日常考核结果,确定名单并公示。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各班级、团支部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评选。各班级推荐的先进个人必须经全班同学无异议后报送院团委审批。
       2、申请先进集体的班级需上交一份1500字事迹材料,申请个人荣誉的同学需上交一份1200字事迹材料及相关证书复印件。申请表及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于4月3日晚上18:00前以班级为单位交到团委办公室。
林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