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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学院关于选拔推荐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8 18:59    浏览次数:
各班级: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评选表彰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教学〔2020〕13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河南农业大学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对象
       根据学校文件通知规定js金沙3983总站拟推荐三好学生总名额7人,优秀学生干部总名额2人,先进班集体总名额3个。推荐对象为在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学生班集体。凡没有学籍的学生,不得参加评选;凡未办理转专业手续,不得参与转入学院评选。
       二、评选标准
       评选表彰的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要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标准,并注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代表性。对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集体和个人,成绩突出的,可优先推荐。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及其他有益的活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节能减排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四)凡有以下情形的学生,取消其参评资格
       1.重修学分达到15分及以上者;
       2.受过学校纪律处分者。
       三、评选程序
       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自愿申报,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自愿申报,经由班主任召开全班学生线上视频会议进行评议推荐,学院公开评议,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确定名单并公示。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各班级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评选。各班级推荐的先进个人必须经全班同学无异议后报送院团委审批。
       2、申请个人荣誉的同学需上交先进个人申请表及相关证书复印件。申请表及申报材料电子版于5月9日晚上20:00前以班级为单位发送到团委邮箱ndlxytw@henau.edu.cn,不再上交纸质版材料。 
 
林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8日   
 
 
附件1.林学院2020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个人申请表
附件2.林学院2020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