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河南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基础上,坚持公正公开、择优选拔原则,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各学科复试分数线
序号 | 学习形式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招生计划数 | 政治 | 英语 | 业务科1 | 业务科2 | 总分 |
1 | 全日制 | 090700 | 林学 |
01林木生物技术 02林木遗传育种 03森林培育 04森林经理学 05经济林 |
23 | 33 | 33 | 50 | 50 | 252 |
2 | 全日制 | 071300 | 生态学 |
01植被恢复理论与技术
02森林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
03逆境生态与生态调控
04污染生态与生态修复
05湿地保育与功能评价
|
17 | 37 | 37 | 56 | 56 | 280 |
3 | 全日制 | 095400 | 林业 | 不分研究方向 | 37 | 33 | 33 | 50 | 50 | 252 |
4 | 非全日制 | 095400 | 林业 | 不分研究方向 | 11 | 33 | 33 | 50 | 50 | 252 |
5 | 非全日制 | 095400 | 林业 | 不分研究方向 | 1“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 33 | 25 | 50 | 50 | 222 |
按照《河南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要求 》,2021年林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线上进行,考生须按照要求将资格审核相关材料提交至指定邮箱:linxueyuan2021@163.com(资格审核相关材料清单见附件一),复试过程中考生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以便考官进行再次核验。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学院发“资格审查合格证”;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取消其复试资格。
四、复试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120%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全部参加复试;合格生源充足的科(类别)、专业(领域)复试比例为150%。
五、复试时间与内容
(一)笔试时间
1.生态学
时间:2021年3月31日(周三)上午8:30-11:30。
地点:河南农业大学文化路校区2号楼四楼研究生教室(424)。
2.林学
时间:2021年3月31日(周三)8:30-11:30。
地点:河南农业大学文化路校区3号楼308教室。
3.林业
时间:2021年3月31日(周三)8:30-11:30。
地点:河南农业大学文化路校区3号楼306、307教室。
笔试各学科专业考试科目(A卷或B卷),满分150分。
(二)面试时间
2021年硕士研究生各学科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1.生态学
时间:2021年3月31日(周三)下午2:30
地点:河南农业大学文化路校区2号楼二楼会议室
2.林学(学术型)
时间:2021年3月31日(周三)下午2:30 林学(学术型)
地点:河南农业大学文化路校区2号楼研究生教室(424)
3.林业(专业学位型)时间:2021年4月1日(周四)上午8:00 林业(专业学位型)
地点:河南农业大学文化路校区2号楼四楼学术报告厅(405)
(三)复试内容
复试包含笔试(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笔试科目内容)和面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等方面)两部分。
1.笔试(满分150分,时间为3小时)
笔试科目为招生专业目录中指定科目,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论述分析问题能力。
2.面试(满分100,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外语能力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在本学科领域发展潜力、创新精神、科研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以及参加文化体育活动、公益劳动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质、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主要汇报本科阶段课程学习,毕业论文,科研情况,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应以课程学习和科研情况为汇报重点。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主要分为抽题作答和提问作答两部分。抽题作答环节由考生抽取题目,进行口头作答。提问作答环节由复试专家提出问题,考生进行口头作答。学术型研究生应重点考察其探究能力和科研潜质,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应重点考察其应用实践能力。
六、复试成绩及总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满分250分,复试成绩计算公式: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满分150分,面试满分100分。
2. 复试笔试成绩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未达到要求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复试面试成绩采用去掉最高、最低分的办法计算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总成绩计算时,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均折合为百分制后,按相应的权重相加为总成绩,其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500分)/5×60%+复试成绩(250分)/2.5×40%
七、复试组织管理要求
1. 现场复试基本要求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复试前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或同确诊者、疑似病例或境外回国人员等有接触史,须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考生进入复试现场时,须主动配合接受体温监测,体温异常者不能进入复试场地。凡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 复试过程管理
复试过程中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双查验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
通过落实“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 “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随机工作机制,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八、调剂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相应专业进入复试的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进入复试要求,并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二)调剂指标数量
专业代码 | 调剂专业或方向 | 类型 | 调剂名额 | 成绩要求 | 本科所学专业 |
071300 | 生态学 | 全日制 | 4 | 初试成绩达到国家教育部规定的2021年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 | 生态学及相近专业 |
090700 | 林学 | 全日制 | 7 | 初试成绩达到国家教育部规定的2021年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 | 林学及相近专业 |
095400 | 林业 | 全日制 | 24 | 初试成绩达到国家教育部规定的2021年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 | 林学及相近专业,林学优先 |
095400 | 林业 | 非全日制 | 9 | 初试成绩达到国家教育部规定的2021年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 | 林学及相近专业,林学优先 |
(三)考生调剂志愿开放调剂系统时间
调剂系统于2021年3月26日10:00至3月27日16:00接受报名。
(四)接受调剂原则
坚持公平,择优调入的原则。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生,学院将严格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调入。第一志愿报考河南农业大学林学学术型研究生的考生、所学专业为林学类专业且报考林学或林业硕士相关专业的考生优先。对报考同一专业但不同招生单位考生的调剂标准由各学科自定。
1.林学硕士调剂要求
(1)本硕士点接收报考专业为林学(林木遗传育种、森林培育、森林保护学、森林经理学、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林木生物技术、经济林、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作物学(作物栽培学、作物遗传育种)、园艺学(果树学)、植物保护(植物病理学)及其它植物生产类考生的调剂。
(2)林学硕士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综合考虑考生所学专业、报考专业、初试成绩确定调剂考生名单。
2. 林业硕士调剂要求
(1)本硕士点优先接收本科所学专业为林学(林学、经济林、森林保护、园林专业)以及其它植物生产类的考生。
(2)林业硕士复试工作小组综合考虑考生所学专业、报考专业、初试成绩确定最终进入调剂的考生名单。
(五)调剂程序
(1)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和有关信息。
(2)学院对调剂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调剂。
(3)调剂复试内容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一致。如调剂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涵盖拟调剂学科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考生,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4)学院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可参加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确认复试通知。
(5)考生按照要求参加复试。
(6)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后,由学校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确认待录取通知。
(7)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校规定操作或随意解除志愿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九、体检
根据目前疫情形势,考生统一在开学后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要求处理。
十、拟录取
1.拟录取分两批次进行,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考生,后录取调剂考生。
2.依据总成绩在相应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排名(排名依据考生总成绩确定;考生总成绩相同者,依次依据初试总成绩、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确定排名)、招生计划、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填写《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汇总表》(附件 6)报学校审批。审批后发放拟录取考生调档函。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拟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2021级硕士研究生开学时间以学校文件为准),录取资格无效。
5.2021年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纪律要求
1.实行回避制度。凡有子女、亲属参加研究生复试者,本人不能参加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任何环节。
2.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对复试现场全程录音录像。考生须严格遵守复试纪律,诚信复试。如违反规定,将被取消资格,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同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科专业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加强对学科专业复试过程的领导和监督,妥善协调和处理复试录取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复试过程客观、公正与公平。
举报电话: 0371-63558299 63558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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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调剂系统于2021年3月26日10:00至3月27日16:00接受报名。
(四)接受调剂原则
坚持公平,择优调入的原则。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生,学院将严格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调入。第一志愿报考河南农业大学林学学术型研究生的考生、所学专业为林学类专业且报考林学或林业硕士相关专业的考生优先。对报考同一专业但不同招生单位考生的调剂标准由各学科自定。
1.林学硕士调剂要求
(1)本硕士点接收报考专业为林学(林木遗传育种、森林培育、森林保护学、森林经理学、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林木生物技术、经济林、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作物学(作物栽培学、作物遗传育种)、园艺学(果树学)、植物保护(植物病理学)及其它植物生产类考生的调剂。
(2)林学硕士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综合考虑考生所学专业、报考专业、初试成绩确定调剂考生名单。
2. 林业硕士调剂要求
(1)本硕士点优先接收本科所学专业为林学(林学、经济林、森林保护、园林专业)以及其它植物生产类的考生。
(2)林业硕士复试工作小组综合考虑考生所学专业、报考专业、初试成绩确定最终进入调剂的考生名单。
(五)调剂程序
(1)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和有关信息。
(2)学院对调剂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调剂。
(3)调剂复试内容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一致。如调剂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涵盖拟调剂学科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考生,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4)学院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可参加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确认复试通知。
(5)考生按照要求参加复试。
(6)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后,由学校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确认待录取通知。
(7)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校规定操作或随意解除志愿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九、体检
根据目前疫情形势,考生统一在开学后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要求处理。
十、拟录取
1.拟录取分两批次进行,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考生,后录取调剂考生。
2.依据总成绩在相应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排名(排名依据考生总成绩确定;考生总成绩相同者,依次依据初试总成绩、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确定排名)、招生计划、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填写《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汇总表》(附件 6)报学校审批。审批后发放拟录取考生调档函。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拟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2021级硕士研究生开学时间以学校文件为准),录取资格无效。
5.2021年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纪律要求
1.实行回避制度。凡有子女、亲属参加研究生复试者,本人不能参加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任何环节。
2.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对复试现场全程录音录像。考生须严格遵守复试纪律,诚信复试。如违反规定,将被取消资格,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同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科专业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加强对学科专业复试过程的领导和监督,妥善协调和处理复试录取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复试过程客观、公正与公平。
举报电话: 0371-63558299 63558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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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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