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管理
成立林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二、考核时间与安排
(一)资格审核
考核前,学院按照报考条件对考生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二)考核时间和地点
复试 | 时间 | 地点 |
资格审查/候考 | 2024年5月9日 07:30-08:30 |
龙子湖校区 力行楼(第二实验楼)2-南231 |
面试 | 2024年5月9日 08:00 开始 |
龙子湖校区 力行楼(第二实验楼)2-南244 |
笔试 | 2024年5月10日 08:30-10:30 |
龙子湖校区 教学楼E205 |
学科考核专家组对考生进行专业能力考核,包括英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科研能力以及综合能力面试等环节。考核总成绩为400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考核100分,外语水平考核100分,科研能力100分,面试100分。
满足资格审查中外语水平1-6项中1项者英语水平免予考核记85分;以第一作者在SCI源期刊发表影响因子≥2.5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者可以申请免试专业基础知识考核,成绩计85分。
1.英语水平考核(100分)
① 英语口语能力测试(30分)
以面试形式对申请人口语能力进行逐个测试,审察考生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交际的能力。申请人就指定问题或观点用外语进行阐述,或回答学科考核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等。
② 专业外文文献阅读能力测试(70分)
重点考核考生林学相关专业英语阅读和运用能力,内容包括申请人阅读文献、学科考核小组提问、申请人回答问题。
2.专业基础知识考核(100分)
重点考核考生林学专业基础知识。采取线下限时作答方式。考试时间共120分钟。
各方向考试科目如下:
01 林木基因组和功能基因开发利用:林木生物技术
02 林木种质资源挖掘与创新:林木遗传育种学
03 林木生长发育与调控:森林培育学
04 经济林丰产栽培理论与技术:森林培育学
05 植被恢复理论与技术:森林培育学
06 林木生物质资源化利用:林产品加工学
07 园林植物资源开发与利用:林木遗传育种学
08 园林植物生物多样性:林木遗传育种
3.科研能力考核(100分)
① 依据申请人撰写的学习计划书、专家推荐信、研究成果等考核申请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80分);
② 根据申请人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及体育锻炼等考查申请人的责任感、纪律性、协作能力及身心健康情况(20分)。
4.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素质、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科研素养和英语综合能力等,旨在考察申请人的学术能力、学术志趣、科研水平和创新潜质。
每位申请者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位申请人须进行15分钟PPT汇报,内容应主要展示个人学习科研经历、学术成果和未来读博期间的研修计划等;答辩质疑15分钟。
面试成绩计算:考核小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其余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其最终面试成绩。
(四)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由笔试和科研能力考核与面试两部分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科研能力考核与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总成绩=笔试成绩(英语水平考核与专业基础知识考核)(200分)/2*0.7+科研能力考核与综合能力面试成绩(200分)/2*0.3。
三 、考核要求
1. 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考核过程注重选拔质量,尊重导师和考生双向自由选择,坚决排除非学术因素干扰。
2. 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不得随意变更专业和导师。
3. 考生须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复核或录取资格的申请人,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四、录取与体检
1. 拟录取:根据学院当年实际招生指标数,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若导师无生源或其申请人考核成绩不合格,可以从相同或相近研究方向的其他导师生源中进行调剂
2. 学校审批:学校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后,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3. 公示: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教育部要求上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4. 体检:为切实保障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体检统一安排在报到入学后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5. 复查:入学3个月内,按照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考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五、相关工作制度
1. 信息公开制度。学院要严格按照规定按时、准确、规范地公开有关招生信息,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公开信息的审核和解释工作。
2. 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当年博士考试招生的人员,不得参与当年博士考试招生各个环节的工作。
3. 监督制度。纪委监察处和研究生院负责对学校博士考试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学院研究生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博士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情况。考核全程录音录像录屏,录音录像录屏材料由学院密封保存。综合考核记录表、考核打分表等原始材料由学院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4. 其它要求。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具体要求按照国家往年有关招生复试录取规定和《河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管理办法》(农大研〔2022〕1号)有关精神执行。
六、本方案由js金沙3983总站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曹老师、冯老师:0371-68555280(工作时间)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区15号力行楼(第二实验楼)林学院2-南-246室。
邮箱:linxueyuanyjs@hen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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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