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2016“大学生成长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6 12:02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贫困大学生的救助机制,发挥民间公益组织积极作用,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针对我校学生设立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大学生成长基金计划,资助困难大学生。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林学院报名推荐截止时间
2016年11月17日中午12:00
二、资助对象推荐名额
2016级新生每班上报1人,学院推荐至校8人。
2015级每班上报1人,学院推荐至校1人。
(班级若无符合条件者,可不申报。)
三、申请条件
1、因父母双方下岗失业或家庭成员大病、久病或家庭突遭天灾人祸等突发事件导致家庭贫困的学生;
2、2016年6月30日前已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救助或农村五保户供养的人员或孤儿;
3、烈士或者经省民政部门认定并已换发新证的在乡伤残军人的子女;
4、经省级医疗主管部门确定或有鉴定资格的诊疗部门确诊的艾滋病患者、艾滋病感染者的子女;
5、城市规划区内失地且生活困难的农民的子女;
6、经残联核发证件的残疾人子女;
7、困难劳模的子女。
具备以上一项条件即可申请,已受到过其他资助的不再享受此项资助。
注意:请各班将推荐者申报表(只填个人资料、家庭状况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有关信息这三项,不需要上传照片。)于2016年11月17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团委邮箱(lxytw2009@126.com)。